【靈修小品】才不吃虧的修士

期數
4034
刊登日期
2021.06.11
作者
伍維烈
主曆
主曆 2021 年 06 月 13 日 常年期第十一主日

記憶猶新是台灣的鄭再發主教曾在一次的聖召彌撒中,鼓勵青年考慮回應天主聖召時說:女生應考慮當修女,男的則應考慮一下當司鐸或入修會當修士。聽到這句話簡直如沐春風!教會高層人士重視「不當司鐸的修士」Brothers 之聖召,還在公開場合鼓勵男生考慮!彌撒後我忍不住跑過去跟主教說:「謝謝主教,原來教會沒有把我們這些不晉鐸的修士當作隱形。」

在過去,不少教友善意地鼓勵筆者要認真考慮當神父,理由不外是司鐸短缺,甚至有認為連修女(或其他婦女)、已婚男士都極力「爭取」領受司鐸聖秩,而既然筆者已經過獨身生活當修士,為何不再「徹底一點」「走多一步」、幹嗎「吃虧」?若果我們認同召叫是天主的主動邀請,就必須還祂一個「公道」。天主要給誰有神職、或奉獻生活、或婚姻的召叫,就給誰,不必「爭取」也不能「爭取」,只求我們能夠分辨及回應。目前,性別及婚姻狀況仍是與司鐸神職掛鈎,已是多年的歷史事實。

說司鐸短缺,好像言之鑿鑿;但到底有沒有一個理想的司鐸對教友的比例,我們可以客觀地判斷是否短缺?這個概念埋藏了一個以功能主義看司鐸聖秩的危機:難道一天司鐸教友比例「足夠」我們就不用鼓勵司鐸聖召?難道隱修或不從事堂區牧民工作的司鐸就沒有價值?這種功能主義的荒謬,只會為所謂的「爭取升神父」多一個理據。(若真的只看數字,不晉鐸的男修會修士人數,比司鐸或修女人數,相差很大,卻又甚少聞說修士短缺。可見數字遊戲不智。) 

按現行的教會法律,只有兩種修會:神職及非神職。女修會沒有神職會士,故一定是非神職;男修會中若清一色是修士 Brothers,也就是非神職修會;有些男修會按創會者的設計,預設有聖秩品位是會士的身份,故列為神職修會團體。但在現行的教會法中,找不到一個混合修會的類別,同時有神職及非神職會士的。比如,本來是混合修會的方濟會,被歸類為「神職修會」,雖然會士們都不全是神職。這引發了兩個問題:這不符合會祖成立修會時的理想,又如何回歸梵二所鼓吹的創會神恩?況且,兄弟們本來權利和義務平等,人人都應該互相服務。可是現行的法律中,非神職的會士,儘管宣發了隆重聖願(永願、大願),是 full member,就是不能在神職修會中當高級上司。(難怪有人認為不當司鐸「吃虧」!) 

教宗若望保祿二世於1996年說:「這些所謂的『混合的』修會,有必要在深入瞭解其創會神恩的基礎上,加以評估,是否適當並可能回到他們的原始靈感。……一個特別委員會已籌組設立,以探討並解決與此問題相關的困難。」事隔多年,不知道這個委員會成立了沒有?

當修士一點也不吃虧,因為天主已經給修會的 Brothers 修士(以及所有的修女們)完整的奉獻生活召叫,過本身已是「徹底」的服從、貧窮、貞潔的福音生活,神職不能使之更加「徹底」。不當司鐸是「吃虧」的說法,浮現神職主義的可笑之餘,也反映對聖召不了解的可悲。

 

 •本欄作者:伍維烈、何家怡、梁偉才、梁達材、麥琬淑和黄漱芳輪流執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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