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筆容辭】與海洋為友

期數
4036
刊登日期
2021.06.25
作者
黎汶洛
主曆
主曆 2021 年 06 月 27 日 常年期第十三主日

在6月8日世界海洋日前夕,本會與世界自然基金會香港分會、香港海豚保育學會、綠色和平等,成立「與海洋為友工作小組」,推廣以保護香港海洋為主題的各種教育活動,期望市民加深對香港海洋的認識,重建與海洋的關係,與海洋為友。

在1992年,聯合國通過《生物多樣性公約》(下稱《公約》)為保育生物多樣性,要求所有締約國於指定時間內達成保育目標,以減緩世界各國生物多樣性的流失。中國作為《公約》的196 個締約國之一,而《公約》已早於2011年起延伸至香港,因此香港的自然保育政策和措施,必須符合公約規定之外,亦應承擔保育本地生物多樣性的國際義務。

但香港現時只有少於3%的香港水域受到保護,儘管現時計劃中的海岸公園落成和《生物多樣性策略及行動計劃(2016-2021)》行動全數於2021年兌現,也仍未達到《公約》中2020年限期要求的10%面積比,並未能履行聯合國《公約》制定的2020年海洋保育目標 ,即保護10%海洋。而《公約》於2010年制定的《愛知生物多樣性目標》,其針對海洋的保育目標之一,是要求各締約國於2020年前,劃設海洋保護區的面積比達到至少10%的目標。國際自然保護聯盟更於其後提出一個更為進取的目標,即於2030年或之前提升至30%,並已得到國際上的廣泛支持。

香港須至少擴大十倍現時的海洋保護區面積,才能達成國際推行的下個目標,即2030年或之前保護30%海洋。因此藉世界海洋日,工作小組邀請近六十名區議員及傳媒機構進行坪洲考察活動;同日下午,工作小組與香港大學理學會生態學及生物多樣性學會召開記者招待會,呼籲香港市民響應「與海洋為友」網上聯署行動,並促請香港政府停止破壞海岸和海洋的填海活動,加速落實《公約》要求和檢討現時的海洋空間規劃和管理。具體行動包括如下:一,盡快將本港至少10%水域劃為海洋保護區;二,訂立時間表於2030年或之前達至保護本港30%水域的目標;三,停止一切「先破壞,後補償」的工程計劃;四,與各海上使用者及民間團體合力展開海洋空間規劃。

工作小組期望透過東大嶼水域考察、獨木舟體驗、砂畫創作、戶外寫生、海洋空間思讀書會、《白海豚失樂園》、《聲之海 》和《島國總統》放映活動,以喚醒政府及公眾,保護生物多樣性和生態環境,防止海洋生態枯竭和避免水域使用衝突,於生態、經濟及社會需要之間取得更好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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