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修小品】眾家之家
今年教區的牧民主題是「堂區更新」,讓堂區成為眾家之家。
顧名思義「家」是家庭的意思,一個正常的家庭成員當然包括父親、母親、子女,甚至有年長一輩的祖父、祖母。最基本的是有著同一的血緣關係,他們是以愛來維繫。在家庭中各有其位,各有各的職責以維持這個家庭的存在,例如父母的地位不能由子女來代替:長輩是長輩,平輩是平輩,後輩是後輩;不同的角色都是為建設整個家,彼此不會超越,亦不能超越的。除了在實體上的存在並延續下去外,亦會由一個小家庭將精神向世界延展出來。是生生不息的循環。
教會是由天主子民所組成,雖然不是由血緣所聯繫,但比血緣更甚的,就是聖神及水將我們聯繫著,我們更是在基督內聯繫一起。所以我們領了洗的基督徒是兄弟姊妹。
在教會這個大家庭內彼此各盡其職,為建樹整個教會。「神恩雖有區別,卻是同一的聖神所賜;職份雖有區別,卻是同一的主所賜;功效雖有區別,卻是同一的天主,在一切人身上行一切事。聖神顯示在每人身上雖不同,但全是為人的好處。」(格前十二4-7)因此在教會內各有各的職份,是不能超越的,例如神職人員與平信徒的職份是各有不同。神職人員:教宗、主教、神父、執事都各有各的職份及責任。他們主要領導天主子民邁向天主、照顧他們的靈性生活,給予指引,同時也有世上的先知性角色,使世人按著人本有的特質:真、善,美、愛去生活,建設一個和平友愛的世界。但除此之外,他們亦要按所指派的地區負起管理的責任,所以教區主教、堂區主任司鐸都有責任去管理教區的事務,例如人事調動及協調、財政狀況等等,同樣地,主任司鐸也要在堂區內作出決定及批核、財務管理及運用,特別是利用一些硬件去促進教友的靈修生活。
這一切都是為建樹整個教會,而在教區及堂區內都設有各種委員會及議會,以協助主教或主任司鐸的職務,他們只是一個合作伙伴及諮詢機制,而最終的決定權是在地區主教或主任司鐸內。因為只有他們才了解整個教區或堂區的情況及需要。
然而,每個堂區都會有牧民議會、幹事會等平信徒組織,主任司鐸十分需要他們的合作,提供有建設性的建議,讓大家在聖神的共融及推動下找到共識。但當然最後決定權是在於主任司鐸,這是教會的管理方法,各層級人員井然有序地合作,各有權限,彼此都在謙和中一起拓展天國。正如聖保祿宗徒說:「主怎樣分給了各人,天主怎樣召選了各人,各人就該怎樣生活下去:這原是我在教會內所訓示的。……弟兄們,各人在甚麼身份上蒙召,就在天主前安於這身份吧!」(格前七17-24)
所以堂區成為眾家之家就是希望教友把家庭的元素、家庭的氣氛、家庭的特質帶到堂區中,共建教會成為一個以基督為中心的愛的團體,為天國作證,並將基督和平的王國帶到所處的地方。
•本欄作者:伍維烈、何家怡、梁偉才、梁達材、麥琬淑和黄漱芳輪流執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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