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道 ‧ 自在】醫院有撒瑪黎雅人嗎?

期數
4042
刊登日期
2021.08.06
作者
畢雁萍
主曆
主曆 2021 年 08 月 08 日 常年期第十九主日

她一直睡在病榻上,不是家裡,就是醫院。自從多年前一次住院後,就一直如是,但卻不知道因由。

最近,她再次入院,但再一次,她不知道自己患甚麼病,做過甚麼測試,將以何種方法醫治,因為,她不懂中英語。她是一個巴基斯坦女子。

多年前,醫院只與丈夫溝通,解釋和討論她的病情,醫護從不直接跟她說話,丈夫亦沒有告訴她任何情況。最後,她丈夫離家了,她出院時已不能走路了。

這次入院,醫護改而與她的兒子溝通,兒子縱使想協助母親翻譯,但由於他不是專業傳譯員,對醫護說的話一知半解,向媽媽解說病情時,像以訛傳訛的遊戲般,最終甚麼也未能正確地傳達。

她從牧民中心得知有傳譯服務,可透過傳譯員向醫護查詢自己的身體情況,醫院管理局聯網醫院的網頁亦寫明「醫院員工會視乎需要或按病人要求即時安排傳譯服務。」可惜,即使她再三要求,甚至後來,牧民中心職員為她錄了一段錄音,表達她想要傳譯服務的需求,仍不得要領。

牧民中心職員得知此事,嘗試直接聯絡該醫院病房護士,可是,答案仍然令人非常失望——是否用傳譯由醫生決定,但醫生何時來巡房是個未知數,因此牧民中心職員亦不能預先替病人預約傳譯。

後來有一次,精神科醫生前來病房了解她的狀況,或許由於溝通困難,於是致電牧民中心職員,詢問她的日常個人護理情況。職員再次強調醫生應找傳譯員直接詢問病人。再一次,醫生拒絕並強調自己能以基本英語及肢體動作與病人溝通,或透過中心了解病人情況,無需使用傳譯服務。

入院第六天,她的兒子收到醫院來電,指病人可以出院。經過多番折騰,這次兒子堅持醫院要提供傳譯,解釋病情後才會出院。兩天後,病人終於得到傳譯服務,她能親身透過自己的說話,詢問醫生身體各狀況。至此,她終於獲得多一點點的力量去面對自己的疾病與傷痛。

醫管局聯網醫院網頁清楚列明病人有「知悉權」,「有權清楚知道你的病情、診斷、病情發展、治療計劃,包括常見的問題及其他可行的療法。」因為這些資料將會影響病人的醫治決定, 這個權利是讓病人能夠參與和自己治療有關的決定,以及方便日後的治療及康復。

然而,從牧民中心的經驗發現,在香港,不是每個人都能獲得上述權利,如果病人不懂中英語,他們便有機會無法以一個獨立個體的身份去獲得與自己病情相關的資料,病人只變成一個「無法溝通的人」,醫院可以為他們決定誰有權「代表」他們去溝通,卻無視這個「代表」與病人的關係如何,是否有能力和資格去傳遞信息及作出決定。當一個病人不被當作「人」來看待時,病的不止是病人,而是整個社會。

教廷信理部信函《慈善的撒瑪黎雅人》道:「慈善的撒瑪黎雅人竭盡所能幫助那個受傷的人。這表示耶穌基督與需要救恩的人相遇,並且祂用『安慰之油及希望之酒』照顧這人的創傷和痛苦。……每一位照顧病人的(醫師、護理師、親 屬、志工、牧者)都有道德責任,要懂得那個基本的而且是不可剝奪的善,就是人的位格本身。」

牧民中心一直向醫管局提出,應為所有聯網中的醫院及醫療機構建立一套完善、公開和合理的制度與指引,規定醫護必須為有需要病人及或提出要求的病人提供傳譯服務。醫院亦應在病人數據庫中紀錄病人日常使用語言,並依據這些資料主動為病人提供語言支援。在較多少數族裔居住區域,試行聘請駐院傳譯員,以便為病人提供即時服務。在多年的爭取下,縱然醫管局對這些建議持正面態度,但從前線服務經驗中,非操中英語的病人仍未獲得應有的「知悉權」。

 

  • 教區勞工牧民中心—九龍

圖︰ 天主教勞工牧民中心舉辦活動,讓參加者體會少數族裔所面對的傳譯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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