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筆容辭】社會排斥

期數
4072
刊登日期
2022.03.04
作者
黎汶洛
主曆
主曆 2022 年 03 月 06 日 四旬期第一主日

現時社會變化急速,筆者不能預測兩星期後的社會狀況,難以撰寫適時的「評論」,只好跟大家分享一些「社會學關鍵詞」。社會排斥(Social Exclusion),凡指該公民的權利、機會和資源被阻隔及剝奪,而社會排斥亦分為直接和間接性質,「直接」主要是有形的制度下帶來的影響,例如在制度下不能完全保障劏房戶被濫收水電費問題,造成不必要的生活影響。「間接」是無形的文化下帶來社會標籤,例如「綜援養懶人」一詞,窒礙有需要人士領取社會保障。 

當我們作為基督徒,應遠離「社會排斥」和「社會標籤」,拒絕成為加害者,學習與弱小者同行,而以下是轉化行動的例子:規管分間單位租賃的《2021年業主與租客(綜合)(修訂)條例》,即「劏房租務管制條例」在1月22日正式生效,原意是訂明清楚的租期、租金、租住權保障等規定。不過,可惜的是未能應付坊間「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違法行為,亦未見差餉物業估價署果斷執法,成效猜疑。因此,本會與關注基層住屋聯席為劏房戶提供不同程度的服務,展現陪伴、同行和倡議者的角色,期望服務使用者的身心健康和權利得以改變。 

在2021年12月上旬,我們發布「劏房戶對增建過渡性房屋意見」調查結果,並向行政長官提交意見書,內容包括延長現時過渡性房屋租住期、關注過渡性房屋項目的配套設施問題、優先安置處於惡劣環境的劏房戶獲配公屋、長遠增加公屋興建量等。 

在2021年12月下旬,我們向劏房戶和有需要人士,派發6000個成人及兒童口罩,以解他們短期的經濟負擔。在2022年1月,我們前往深水埗長沙灣政府合署差餉物業估價署門外,表達劏房戶的心聲,內容包括邀請署方與聯席及租戶會面,向租戶解說條例及回應執法存疑的問題,並期望署方制作簡單化的懶人包單張讓租戶更易明白。在2022年2月,我們陪同一名被濫收水電費六年的劏房戶與業主進行調解,但和解不成,隨即在小額錢債審裁處提出申訴。在過去六年間,該名租戶被業主收取每度水、電費高於法定金額;業主取巧地,在合約提供錯誤的物業持有人資料,與土地註冊處提供的內容不相符。筆者相信,上述陪伴、同行和倡議的例子只是「冰山一角」,期望再次喚起眾人,秉持僕人和先知的角色,與前人的努力互相呼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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