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5.06】有關宗教場所開放的安排(修正)(網上版)

期數
4081
刊登日期
2022.05.06
主曆
2022 年 05 月 08 日 復活期第四主日

共用圖片/檔案 - 主教公署

香港教區主教公署
秘書長辦公處通告

 

有關宗教場所開放的安排(修正)

 

茲將本年五月四日發出有關以上主題的通告,修正如下:

由於本港新冠狀病毒疫情正持續受控,特區政府於五月三日公布進一步放寬 「社交距離」措施。因此,由五月五日起,直至另行通告—

  1. 宗教場所(指聖堂及彌撒中心)在遵守抗疫措施的大前提下,可繼續開放;
  2. 本年四月二十日秘書長辦公處發出的「有關恢復公開彌撒及羣體聚會之教區牧民指引」,仍然生效。

 

按「疫苗通行證」第二階段(由本年4月30日至5月30日)的措施,以下人士可進入或處身在宗教場所—

  1. 18歲或以上人士,並且已接種兩劑疫苗;
  2. 12歲至17歲的人士,並且—
    1. 已接種第一劑疫苗,但未超過6個月;
    2. 接種第一劑疫苗超過6個月,但已接種第二劑疫苗。

 

有關「疫苗通行證」的其他規定,請參看政府網頁:「疫苗通行證」接種時間表(https://www.coronavirus.gov.hk/pdf/vp_t1_CHI.pdf), (C1)、(C2)及(C3)等項及相關腳註。

12歲或以下的兒童及持有「新冠疫苗接種醫學豁免證明書」的人士,不受上述(A)及(B)項的規限。

 

特此公告

秘書長

                                            李亮 司鐸

二◯二二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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