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父母應是孩子的教理講授員
教宗方濟各於2021年5月11日頒布《古老的職務》手諭,在教會設立「教理講授員職務」。他銳意藉著這項新職務,回應現今世代對福傳的迫切需要,免受聖職所束縛。
為響應教宗方濟各在教區建立之教理講授員職務的號召,香港教區周守仁主教委任了一個特別工作小組,進行必要的諮詢和研究。該工作小組由香港教區副主教蔡惠民神父領導,就教區設立教理講授員職務向教區提出建議。
教區有意在每個堂區派遣至少兩名教理講授員,這是令人欣喜的消息,尤其對許多小規模的堂區而言,它們在尋找合資格及願意承擔的人出任教理講授員時,總是面對挑戰。這項新職務確保堂區慕道及牧民計劃得以延續下去。然而,教會的傳統和教導不斷提醒我們,在教會建立信仰的首要責任落在父母和家庭身上。雖然堂區牧者和教理講授員的努力極為重要,但他們只能發揮補充作用,絕不能取代家中的教理模塑。
父母是孩子首要的教理講授員。聖洗和婚配聖事的恩寵裝備他們,去履行傳授信仰的責任。父母在家庭建立愛的忠誠見證,而家庭是教會的核心,因此,家庭是孩子學習德行的地方。公教家庭應向孩子顯露在耶穌內的豐盛信仰、天主聖言、聖事、慷慨和無私的德行。可是,父母經常以對信仰問題沒有足夠的知識作藉口,推卻自己作為孩子首要的教理講授員的責任。他們自覺沒有充份的教理訓練,因而感到不安,缺乏足夠的根基傳授信仰。另一個藉口是他們長時間工作,很少留在家中。孩子也忙於應付校內功課,只有很少時間在家中學習教理。父母和孩子在家時,各自沉迷於社交媒體,活在自己的世界中。
結果,培育孩子信仰的任務便經常留給神父和教理講授員。因此,教區切實推行計劃時,應優先培育父母的信仰,好使他們在家中成為教理講授員,使家庭變成培育孩子信仰的地方。《天主教教理》教導我們:「家庭內的教理講授先於、伴同並充實其他形式的信仰培育。」(參《天主教教理》#2226)
信仰是捕捉而來,而不是從教授所得的。父母應安排時間與孩子一起祈禱,而不是「教」他們怎樣祈禱!他們觀察父母怎樣祈禱而學會祈禱。我們應以家庭為單位,為彌撒作準備,參與主日彌撒,一起領受修和聖事。訂閱宗教閱讀材料對良好的信仰培育至為重要。除了在家中放置一本聖經,父母也應備有《天主教青年教理》、《天主教社會訓導》及其他資料,在家庭聚會、聚餐等場合中閱讀和討論。(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