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筆容辭】退休保障?

期數
4088 期
刊登日期
2022.06.24
作者
郭翠兒
主曆
2022 年 06 月 26 日 常年期第十三主日

共用圖片/檔案 - 義筆容辭202269日立法會終於三讀通過《2022年僱傭及退休計劃法例(抵銷安排)(修訂)條例草案》,即勞工界爭取多年「取消僱主可使用其在強制性公積金制度下強制性供款的累算權益,對沖遣散費/長期服務金的安排」,由於草案經由政府提出毋須分組點票,這個符合基層勞工權益的議案經多年爭取,最終以72票贊成、5票反對、12票棄權獲得通過,但可惜按政府的時間表,最快的實施日期竟還要等到2025年。

香港勞工法例是政府對基層勞工的基本法律保障,當中僱員條例第11章是有關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所有體力勞動僱員及在199068 日前12個月平均月薪不超過$15,000的非體力勞動僱員,如終止僱傭合約的有關日期是在2004101日或以後,可追溯全部的服務年資。而在199068日前,12個月平均月薪超過$15,000 的非體力勞動僱員,其服務年資可追溯至1980年。」這條法例是早早設立的。

而《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是香港政府為應付香港人口老化的結構性問題,而推行的一項退休保障計劃,由立法局(即回歸前之立法會) 於1995727日通過,並在2000121日正式實施。把強積金對沖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這個設計,卻大大削弱了長服金對僱員的保障。

有關制度實施十年後,時任立法會議員李卓人於20103月向政府提出質詢,要求全面檢討強積金計劃,包括對沖的安排。李卓人指工會收到大量基層僱員投訴,當被遣散時,在這機制下大部分的遣散費/長期服務金賠償就被「沖」走,使僱員未能受到應有保障。在201012月立法會討論黃國健議員提出的議員議案《全面檢討強制性公積金計劃》並最終通過。經陳健波議員、湯家驊議員及陳茂波議員修正的議案,內容包括「取消以強積金僱主供款部分與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對沖的機制,並保留本港僱員按《僱傭條例》相關條款賦予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的權利,以期為員工提供更完善的退休保障。」李卓人議員當日所提的修訂動議亦獲勞工界支持,可惜在分組點票機制下不獲通過。

按政府統計處20209月出版之統計報告「香港人口結構正經歷人口老化的轉變,特區政府估計20年後每3個香港人中,約有1人是65歲或以上的長者,而長者人口增長的一個特點就是,80歲及以上的增幅在未來40年間尤為顯著。202180歲及以上人口約為40萬(5.3%),到2040年會倍增至接近99萬(12.2%),2060年更將跳升到125萬。」既預見人口老化嚴重,政府更應及早採取更有效措施,建立完善退休保障以應付危機。上述於2010年獲得通過的修訂中除有關對沖機制外,亦包括「推行全民退休保障,由政府、僱主及僱員三方共同供款,以擴大保障範圍至全港市民。」2013年時任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曾委託周永新教授研究退休保障;而周永新團隊於2014年發布《香港退休保障的未來發展》研究報告,提出全民老年金方案,可惜未被政府接納。今日特首林鄭月娥卸任在即,全民退休保障制度仍如石沉大海,恐怕後人不單不能乘涼,反會因整個社會準備不足而水浸眼眉,令人憂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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