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亮行】祈禱原來是⋯⋯〔作者︰閻德龍〕
常年期第十七主日(丙年讀經)
讀經一:創十八 20—32
答唱:詠 138
讀經二:哥二 12—14
福音:路十一 1-13
今天讀經一和福音,都與祈禱有關。讀經一記述天主要毀滅索多瑪和哈摩辣城,因為兩座城的人罪惡滿盈。亞巴郎一再向天主請求:假如兩城有50、45……20,或僅有10個善人,祂也不要動怒。結果天主仍要毀滅索多瑪和哈摩辣城,因為在那裡10個善人也找不到。亞巴郎沒有因此遺憾,因為天主實在一次又一次接納他的請求。另一方面,亞巴郎所祈求的,不是要上主要聽從他,應允他;而是求天主施予恩寵,讓他照天主的話生活。
反省一下:我們的祈禱經驗如何?我可有一些心願向天主祈求多時未獲垂允?正如耶穌所言:「你們縱然不善,尚且知道把好東西給你們的兒女,何況在天之父……」(路十一13)天主不答允我的請求,我相信祂會將最好的一份賞賜給我嗎?當生活不如意的事情接踵而來,我仍然相信天父自會有最佳的安排嗎?我願意不斷祈禱,讓自己一日比一日接近天主,與祂建立一份密切的關係,從而體會祂的旨意並加以實行嗎?
其實,亞巴郎的天主跟我們的天主沒有兩樣,對於我們的請求,祂從不會置若罔聞。耶穌肯定的告訴門徒:「你們求,必要給你們;你們尋找,必要找著;你們敲,必要給你們開。因為,凡求的人,就必得到;找的,就必能找到;敲的,就必給他開。」(路十一9-10)又當門徒請求耶穌教他們祈禱時,耶穌給他們說:「你們祈禱時要說:父啊!願你的名被尊為聖!願你的國來臨!我們的日用糧,求你天天賜給我們!」(路十一2-3)「日用糧」泛指我們生活一切所需,從食物、健康、工作、家庭、社會,我們都可以祈求。耶穌並教導門徒以一份新的態度祈禱:祈禱不但是信心的表達,也是行動的實踐!正如天主經以「我們的天父」開始,提醒我和其他人同是天父的家人,為天父所關心。當有人向天父祈求時,祂希望我們給予滿全;當有人焦急尋求幫助時,祂希望我們伸出援手;當有人敲門時,祂希望我們主動關懷和接納。藉著祈禱,我們也許會慢慢體會:天父就是通過我,使求者得到,找者找到,敲者獲款待!
此外,願我們了解祈禱不是魔術,天主不一定應允我們的祈求,但祂是我們的父親,祂照顧我們的需要,凡是對我們一切有益的事,祂必定賜予;但有損我們身心靈的,祂卻不會答允。祈禱時,我們應效法主耶穌的榜樣,願所祈求的按照天父所願意的成就。
最後,讓我們記得耶穌就祈禱提及的:天主豈不將聖神賜給求祂的人嗎?(參路十一13)祈禱正是讓我們獲得聖神的恩寵,在聖神的光照及帶領下,堅信上主的諾言與助佑,在任何情況下總不動搖對天主的信心,以祂作為我們一切的依歸。
• 作者閻德龍為教區神父,香港明愛總裁,聖神修院神哲學院靈修學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