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1.15】香港教區主教公署 秘書長辦公處通告(網上版)
期數
4108
刊登日期
2022.11.15
主曆
常年期第三十三主日〔丙年〕
香港教區主教公署
秘書長辦公處通告
適用於宗教場所之「疫苗通行證」放寬措施
政府十一月十日公佈,經評估疫情風險,並為社會及經濟活動的需要有序復常,將由十一月十七日起進一步適度放寬社交距離措施。適用於宗教場所(即聖堂或彌撒中心)的措施如下:
- 參加宗教聚會(如彌撒或婚禮)的人數上限,維持不變,即只限於處所容納量上限之85% ,惟可增至12人一組。〔註:殯葬禮不限人數〕
- 所有進入或處身在宗教場所的人士必須使用「安心出行」及符合「疫苗通行證」的接種要求,但不必出示新冠疫苗接種紀錄或豁免證明書的二維碼。
2.1 「疫苗通行證」的接種要求如下:
- 年齡為12歲或以上人士,必須已接種第三劑疫苗。
- 年齡為5 – 11 歲人士,必須已接種第二劑疫苗。
以上措施,不適用於5歲以下的兒童或持有「新冠疫苗接種醫學豁免證明書」的人士。
有關「疫苗通行證」的其他規定,請參看政府網頁:「疫苗通行證」接種時間表(https://www.coronavirus.gov.hk/pdf/vp_t1_CHI.pdf), (C1)、(C2)及(C3)等項及相關腳註。
2.2 持有「黃碼」人士(即從海外或台灣抵港人士的首三日),如符合以上「疫苗通行證」接種要求,亦可以進入宗教場所。
特此公告
秘書長
李亮 司鐸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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