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亮行】 我的基本選擇〔作者︰閻德龍〕

期數
4121期
刊登日期
2023.02.10
作者
閻德龍
主曆
2023年02月12日 常年期第六主日

常年期第六主日(甲年讀經)

讀經一:德十五 16 - 21

答唱:詠 119 

讀經二:格前二 6 — 10

福音:瑪五 17 — 37


共用圖片/檔案 - 道亮行福音中耶穌肯定舊約法律的價值,強調祂來不是為廢除,而是來完成。祂要求人不要像經師及法利塞人一樣,取巧解釋法律,只遵守法律外在的條文。守法律當認識並遵守法律的精神,耶穌先後引用三句來自舊約,天主頒布的十誡的說話,啟示天主真正的意思。本頁圖片/檔案 - kkp06_20230212

一、不可殺人:舊約清楚說明誰殺人要償命。耶穌揭示天主的用意:此誡命要求你們要尊重你們的弟兄,不能叫他們「蠢才」或「白痴」。如果你們要到祭壇前獻上祭品,在那裡忽然想起你的兄弟有甚麼怨你的事情,就把你們的禮物留在祭壇前,先去與你的兄弟和好,然後再獻上禮物。(瑪五22-23)耶穌要求人先消除內心的憤怒,與人修和,才來獻禮,因這樣才符合感恩祭共融的精神。「不可殺人」的誡命正是要求人尊重生命,願意與人修和,做個締造和平的人。

二、不可姦淫:舊約以死刑判罰通姦的人。耶穌直指人心,強調誡命的精神在於心裡潔淨,對性存尊敬的心。姦淫每從迷色開始,而迷色多從眼開始,繼而手,再到身體。耶穌指出要避免身體犯姦淫,要從眼、手開始戒避。如右眼、右手讓你跌倒,應剜掉及砍掉。(參瑪五29-30)耶穌要求人從根源棄絕姦淫,「不可姦淫」的誡命要求人尊重性,尊重身體的神聖,做個心裡潔淨的人。

三、不可發虛誓:人發誓本為了加強自己說話的可信性,為叫人相信自己的說話,這原是人缺乏互信的表現。耶穌卻要求人甚麼誓也不要發,說話應忠信,言出必行。耶穌並要求說話的本質,就是表達真理,是就說是,非就說非。(瑪五37)「不可發虛誓」要求人說話忠信,堅持真理。

耶穌所說的不單是一些做人的道理或倫理原則,而是一種選擇, 我們要在「人的話」與「耶穌的話」作選擇。正如讀經一提及「假使你願意,就能遵守他的誡命;成為一個忠信的人,完全在於你自願。」(德十五16)天主既然給予我們選擇的自由,祂必然也尊重我們的自由,但祂以自己的智慧,讓人類藉著對真理的認知,對倫理道德的意識,因著良心的呼喚,以及心底裡對無限幸福的渴求,讓每個人有選擇行善的趨向。不過,天主為了尊重人選擇的自由,容許惡的存在。上主將水與火、生與死、善與惡放在人面前,你會怎樣選擇?信仰要求我們選擇一個方向,一個基本選擇。

在福音中,天主願意我們對他人尊重,願意我們先與兄弟修和再獻上禮品;願意我們手潔心清,對性存尊重之心;願意我們的說話「是就說是,非就說非」,以自己的人格擔保說話的真實無妄,而不是靠發誓作保證。我願意善用自由,選擇天主的法律,以天主作為我的基本選擇,度聖潔的生活嗎?

  • 作者閻德龍為教區神父,香港明愛總裁,聖神修院神哲學院靈修學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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