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筆】轉工 跳工

期數
4129期
刊登日期
2023.04.06
作者
孔令瑜
主曆
2023年04月09日耶穌復活主日

共用圖片/檔案 - KKP reNew-義筆今年3月中,勞工處就《職業介紹所實務守則》進行檢討,並提出多項建議,包括要求職業介紹所向外籍家庭傭工解釋清楚,除了因僱主外調、移民、逝世或經濟原因而提早終止合約,又或有證據顯示外傭曾受苛待或剝削等特殊原因之外,外傭在兩年合約期內提出在港轉換僱主申請,通常不會獲批,外傭要明白「跳工」的後果。另外,職業介紹所亦不應以金錢,誘使在職外傭提早終止合約。是次是勞工處首次以「跳工」 二字,去形容提出解約的外傭。轉工、尋找新的工作機會、更好的工作條件,跳槽等,都是很多打工一族都會經歷的事,但很少人會負面標籤這些轉工的行為為「跳工」,而且會有「後果」。

協助外傭的組織外勞事工中心(Mission for Migrant Workers),最近發布的2022年年度服務報告指出,上年有大約三成求助個案是被僱主解除合約,或被「斷約」。當僱主面對財務或工作困難時,工人會被解僱;當僱主一家移居海外時,僱傭合約會被解除。受訪者中,有九成人每天工作時間超過11小時,有兩成外傭要在休息日工作,三分一受訪者沒有私人房間,超過一成人表示,僱主隨時進入其房間,這些都是跟休息有關的問題,直至造成生活和精神壓力。超過一成外傭報稱僱主要求她們清潔高層的外窗,這是危險而且違法的。在營養方面,每五人中,就有一人報稱沒有得到足夠的食物,一些人更表示,被迫食用違反其宗教文化或隔夜食物。

勞工處的建議指出,如果懷疑該名外傭是「跳工」,入境處不但會拒絕其工作簽證的申請,而僱主亦無需支付一個月代通知金和機票費用,這可能就是外傭要面對的「後果」。一旦失去工作簽證,她們便要被送回原居地,重新申請簽證,再付一大筆中介費、身體檢查費等一大堆費用,才可再來工作,對她們而言,轉工並非輕而易舉的事,更談不上是「跳工」。相反,僱主方面,只需一個月通知,支付機票等費用,就可提出解除外傭合約。筆者不排除有中介公司會利用金錢利誘外傭轉僱主,以賺取中間費用,這些個別違法行為,應交警方跟進。勞工處的建議反會窒礙了那些想去投訴,或被僱主欺凌、虐待、欠薪,甚至被性騷擾、非禮的外傭。在「跳工」的前設下,我們擔心外傭的處境可能會進一步被邊緣化。

我們建議勞工處及入境處,應在掌握實際數據後,再整體檢討目前的政策。例如:到底未完成合約的個案中,有幾多百分比是由僱主提出? 有幾多是外傭或透過中介公司提出?斷約的原因政府有沒有統計?貿然將斷約責任放在外傭身上,實在有欠公允。有關政府部門應全盤檢討外傭政策,在平衡僱主需要下改善外傭的處境。外傭團體多年來持續提出的問題,包括「強制同住」、工時限制、私隱和休息空間不足,兩星期條例的制肘等,都需要被正視和再討論的。

「對與你們住在一起的外方人,應看作你們中的一個同鄉,愛他如愛你自己,因為你們在埃及地也做過外方人:我,上主是你們的天主。」


  • 教區全人發展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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