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裡尋祂】「傳道員」職務〔作者︰蔡惠民〕

期數
4139期
刊登日期
2023.06.16
作者
蔡惠民
主曆
2023年06月18日 常年期第十一主日

共用圖片/檔案 - 眾裡尋祂教宗方濟各在《歷史悠久的職務》(Antiquum Ministerium)宗座牧函中,肯定在現時代設立平信徒「傳道員」職務的重要性。這文件指出,自歷史之初,由於團體的需要,教會在信友團體中,辨別神恩而制定職務,讓平信徒參與教會傳教使命,體現共議同行的本質,是自然而然的發展過程。因此,教區自去年成立了一個專責工作小組,探討在香港教區設立「傳道員」職務的需要。經過接近一年的深入交流和討論,小組的結論是正面的。

首先,現時教區有不少熱心的慕道團、主日學導師義務為教會服務。他們服務的年資,不少是十年或以上。當中,有些感受到天主在邀請自己,深化「召叫」,善用神恩,願意以委身的方式更緊密地投身教會,發展教理講授的事工,陪伴教友成長,幫助他們活出洗禮的召叫,分擔教會傳福音的使命。

此外,在教區設立「傳道員」職務,既滿全一直以來慕道團、主日學導師的需求,亦可以更靈活回應時代的轉變所帶來的挑戰。現有的慕道團、主日學導師一般只在自己所屬的堂區內服務,而領受職務的「傳道員」將會接受教區主教的委派,更可「走出去」在教區層面、跨堂區範圍或其他教區機構、組織屬下的「場所」服務 。領受職務的「傳道員」將會按照教區的牧民需要,以及其他服務場所之實際情況,在神職人員的領導下,共同履行傳福音的使命,發揮同行、協作和聯繫的作用。

整體來說,在教區設立「傳道員」職務是教會在信徒團體中辨別神恩,邀請平信徒一起探索更多元的教理講授方式和發展空間,使教會更能回應現時代福傳的需要;同時,亦可以更加發揮聖職人員及平信徒的彼此真誠合作,展現教會的共融,共同為建設基督的身體而服務。

因此,一位在慕道團、主日學服務多年的導師,並不意味著他她會自然地或必須去領受「傳道員」的職務。其關鍵在於他她在個人的辨別中,是否有「傳道員」的神恩?是否明確地聽到天主對他她的召喚,去作出恆久而穩定的委身,並願意接受主教委派至不同團體、場所服務。領受這職務並非按照個人的意願、計劃和安排而行,而是回應天主的召叫,並獲得教會的認可。

  • 本專欄每月首主日由周守仁主教執筆,其餘主日由四位副主教(夏志誠輔理主教、蔡惠民神父、甘寶維神父、陳永超神父)輪流執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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