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道 ‧ 自在】有種尊嚴叫勞動

期數
4147 期
刊登日期
2023.08.11
作者
徐頌文
主曆
2023年08月13日 常年期第十九主日

共用圖片/檔案 - 工道自在「教會認為其職責是時常喚醒人們注意工作者的尊嚴和權利、譴責侵犯這些權利和尊嚴的情況,俾能確保人和社會所作的真正進步。」聖若望保祿二世於《人的工作》通諭(#2)中,開宗明義地闡述教會於維護工人尊嚴上不可或缺的角色。

筆者任職的教區勞工牧民中心—港島,於今年勞動節前夕舉辦了一個名為「勞動有『樽鹽』」的活動,藉著各色「衣領」從業員的故事展覽、清潔工人及防治蟲鼠工人的互動體驗、「真人圖書館」、傷健共融手指畫創作、紓緩工作勞損痛症中醫諮詢站、勞工法例問答遊戲及專題分享會,並製作一套「有種尊嚴叫勞動」明信片及鹽樽飾物作為活動紀念品,推動教友及大眾認識與思考如何從不同層面維護工人的人性尊嚴。

相信不少讀者都知道一個著名的心理學理論,它將一個人的需要分為五個層級:第一層級涵蓋人的生理需求,簡單而言就是衣、食、住、行的需要;因此,工作應當提供一份足以讓工作者其個人及家庭得享溫飽的工資,並確保其享有充分的休息及閒暇時間。第二層級是指安全方面的需求,從社會政策及保障層面來說,就是職業健康、工作安全、醫療保險、失業及退休保障等。第三層級泛指對愛與歸屬的需求,為工作者而言,可以在一個不僅不被歧視、排擠甚至隨意捨棄,而且是一個和諧、融洽、被接納並享有結社自由的環境中工作,也能滿足對於愛與歸屬的需求。第四層級的需求,包括受尊重、受重視、受認同且聲譽受維護的需要。至於最後一個層級,就是對發揮個人所長並作出貢獻,以彰顯自我價值的渴望。雖然根據該理論,不同需求有高低及先後之分,然而,在香港這個高度文明且高度發展的社會中,為成就每個工作者整全的人性尊嚴, 上述五個層級的需求都不容忽視。

筆者記起在William Barry Preen起訴Industries Polytex Limited的案例中,法院裁定「損害僱員的精神健康」、「羞辱僱員」及「不尊重僱員」也構成「構定解僱」的行為。其實,在僱傭法的概念中,有一個「構定解僱」或「推定解僱」(Constructive Dismissal)的概念,意指當僱員因僱主作出任何從根本上違反僱傭合約(或任何顯示其不擬履行其在僱傭合約內的責任)的行為,則僱員可無須給予通知期(或代通知金)而即時終止該僱傭合約並視為被僱主解僱,其中「被僱主拖欠工資超過一個月」及「受僱主苛待」此兩種情況也構成「構定解僱」的行為,並已明文列載於《僱傭條例》中(見第10A條及第10 a)條)。可見保障僱員不同層級的需要, 也必須在制度上得到滿全的必要性。

「工作為人是件好事,它之所以好,並不僅是它有用或是可享用的東西,它之所以好是因為它是有價值的,即符合人尊嚴的,它能表達人的尊嚴,增加人的尊嚴。」(《人的工作》通諭#9)若工作不僅未能增進工作者的尊嚴,更反而成為貶損其尊嚴的手段,如此,不僅忽視了僱主應有的責任,更違背了對造物主「應愛人如己」的命令。


  • 教區勞工牧民中心-港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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