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教區設立「傳道員職務」的福傳願景

期數
4158期
刊登日期
2023.10.27
作者
蔡惠民
主曆
2023年10月29日 常年期第三十主日

編者按:教區設立「傳道員職務」工作小組,由本主日起,一連三週刊登傳道員職務文章。

根據《格林多前書》的記載,早期的教會是一個充滿神恩的團體。除了每人所領受的不同神恩都得到重視和發揮外,團體中更確立了宗徒、先知、教師及執事等公開職務。因此,教會的圖像猶如基督的身體,信徒就是不同的肢體,在同一聖神的引導下,每人善盡己職,各顯所長,共同組成一首和諧共融的交響樂,在共議同行的旋律中,讓主耶穌的福音綿綿不絕地引發共鳴與迴響。

秉承梵蒂岡第二次大公會議「發揚傳統、與時並進」的精神,教宗方濟各透過《歷史悠久的職務》宗座牧函,再次肯定平信徒在教會的歷史長河中,「藉著教理講授直接參與了傳揚福音的工作」,「作出傑出和絕對需要的貢獻」。因此,他鼓勵普世教會設立「傳道員職務」,讓平信徒一如既往,發揮其在教理講授的神恩,並以喜樂的情懷、委身的精神及恆穩的方式參與教會的福傳使命。教宗強調在現今世界及在全球文化的衝擊下廣傳福音,教會迫切需要平信徒教理講授的合作者,以創新的方法和資源來更新及繼續推動教會的福傳工作。

為回應教宗方濟各向普世教會發出的呼籲, 香港教區成立了「設立傳道員職務工作小組」, 就此計劃作討論及交換意見,並向教區提交建議書。工作小組考慮多方面的因素後,認為設立「傳道員職務」正好回應香港教區的需要;而更重要的,是藉此推動平信徒在教會內發揮應有的角色,共同承擔福傳的使命。教區十分重視現有的慕道團及主日學導師,且肯定他們對教區的長久貢獻;而教理中心在過去60年,一直是培育這些導師的搖籃。此計劃並非要取代現存的良好根基,而是在現有的基礎上,給予這些導師深化的培育及更闊的服務空間,好讓他們以教會之名, 履行教理講授的使命。

換言之,現時在教區層面或堂區中服務的慕道團及主日學導師將繼續保留。在設立「傳道員職務」後,傳道員是指那些已參與此計劃,並由主教授予此職務的平信徒,他們願意在教理講授的領域中作更深、更廣的投身。傳道員的職務是召叫,一方面是加深與主的關係,另一方面是在教會內承擔更大的責任。在教區的福傳事業中, 傳道員與導師是相輔相成,兩者並沒有牴觸。

香港教區可算是得天獨厚,目前不少平信徒已接受了有系統的教理講授訓練,及擁有多年教理講授的經驗。然而,我們不能因此自滿自足, 「傳道員職務」是聖神再一次向我們發出的「時代訊號」,邀請我們向著祂開放,彼此聆聽欣賞,共議同行,為香港教區的福傳交響曲奏出更悅耳、更響亮、更動人的樂章。

(作者為香港教區設立「傳道員職務」工作小組主席及召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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