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亮行】最大的誡命〔作者︰閻德龍〕

期數
4158期
刊登日期
2023.10.27
作者
閻德龍
主曆
2023年10月29日 常年期第三十主日

常年期第三十主日(甲年讀經)

讀經一:出二十二 20 - 26

答唱:詠 18

讀經二:得前一5 - 10

福音:瑪二十二 34 - 40


共用圖片/檔案 - 道亮行本頁圖片/檔案 - 06A_500今日的福音中,有一個法學士問耶穌: 「哪一條是最大的誡命?」舊約中有613條誡命,哪條誡命最大,在法學士的圈子裡一直爭論不休。他們認為耶穌未受過學院式教育,必然無言以對,這會影響他在群眾心中的威望。沒想到這條必須對法律有相當認識才能作答的問題,竟然難不了耶穌,耶穌的答案「你應全心、全靈、全力、愛上主你的天主。」這是最大也是第一條誡命。第二條與此相似,「你應當愛近人,如你自己」(瑪二十二37-39)更是超乎法學士們的想像,令人歎服!

耶穌從舊約不同的地方,抽出兩條誡命,並巧妙地融合成一條。第一條誡命「你當全心、全靈、全意,愛天主你的天主。」選自申命紀(申六5),猶太人每天早晚背誦這句話,自小便將這句話銘刻心裡。第二句話「你應當愛人如己」則取自肋未紀(肋十九18),也是猶太人耳熟能詳的章節。耶穌明確指出這兩段經文的內在關係:愛天主就是愛鄰人,反之亦然。法利塞人只是將單向愛天主,作為最大的誡命。耶穌卻指出天主的誡命要求人藉聖善的生活走向天主。幾時人毫無保留愛天主,他會不惜一切地去愛他身邊的鄰人,如同愛自己一樣。

讀經一指出,以色列人若是愛天主的話,便不可苛待外僑,不可苛待孤兒寡婦,若是苛待了一個,天主的義怒會降臨在他們身上。如果他們借錢給一個窮人,不可像放債的人,向他收取利息。如果他們拿了人的外氅作為抵押,日落以前便應歸還他。(參出二十二20-25)梅瑟要求以色列人愛上主,要同時愛近人,因為當時以色列人離開受奴役的埃及,渡紅海,他們親身經驗天主對他們民族的愛,因此,實踐梅瑟所要求的並不太難。但是,距離經驗天主的愛的年代愈遠,則愈難執行, 誡命逐漸成了經上的條文,不再是以愛還愛的生活準則。

此外,為以色列人,「愛近人」是指「愛自己同族的人」,耶穌回答的「愛近人」是指愛所有人,特別是有需要的人。耶穌不但將愛天主和愛近人視為一體兩面,教導人愛是服侍他人,他更以身作則,甚至為人犧牲自己的生命。耶穌要求我們全心、全靈、全力、全意的付出, 並反映在具體的人際關係中。全心、全靈、全意付出是指將整個人的感情、精神和意志付出,愛天主和愛近人。我們是這樣做的嗎?

最後,天主是無形無像的。我們如何意識自己與天主的關係?如何感受祂的臨在?耶穌指出,人與人的關係是人與天主關係的反映。如此,那裡有聆聽、尊重、接納、包容、寬恕及無條件的付出,天主就在那裡成了血肉;藉著我們生活上愛的行動,天主得以寓居人間,與人同行!讓我們要在天主內愛人,在愛人的時候愛天主!

  • 作者閻德龍為教區神父,香港明愛總裁,聖神修院神哲學院靈修學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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