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座信理部覆函 變性人及代孕孩子可受洗

期數
4161期
刊登日期
2023.11.17
主曆
2023年11月19日 常年期第三十三主日

本頁圖片/檔案 - P18A_500變性人即使接受了荷爾蒙治療或變性手術,「如果不存在於信眾當中,造成公開的惡表或迷失方向的危險」,便能接受聖洗;同性伴侶的孩子即使是由代孕母親所生,也能接受聖洗,只要確定表示會帶領他們將來接受天主教信仰教育──聖座信理部在教宗方濟各於1031日批出的信函中,回答外間就變性人和同性戀者,能否參與聖洗聖事和婚姻聖事的提問。

信理部明確表示,變性人能接受聖洗的問題,條件是不能造成惡表。通過引證聖多瑪斯和聖奧斯定的教導,信理部提醒,基督不斷地尋找罪人,若罪人悔改,所領受的聖事印號會立即使他接受恩寵;教宗屢次表示,教會不是一道關閘,尤其在聖洗方面不該向任何人關閉大門。

然而,關於變性人在聖洗中擔任代父或代母的問題,信理部覆函寫道,「在一定的情況下, 是能允許的」,但這項職責並不構成一種權利, 因此,「在牧民上的謹慎要求下,如果證實在教會團體的教育領域存在惡表、不當的合法化或迷失方向的危險,則不能允許。」

當回覆同性戀者提出的問題:他們能否被視為受洗孩子的父母,即使孩子是收養或以「如代孕母等其他方式」誕生的?信理部指出,「嬰孩領洗需要有確定的希望將來在天主教會接受教育」(參《天主教法典》#868)。

至於同性戀同居者要求成為受洗者的代父或代母的情況,信理部的覆函指出, 代父母應度「一種相稱於信仰和此職務的生活」(參《天主教法典》#874)。

信理部指出,為「保護聖洗聖事,尤其是對這聖事的領受,這是應受保護的珍貴的善,是得救恩的必要條件。」

  • 文:梵蒂岡新聞網;OSV新聞社資料圖片

  • 圖:教會為嬰孩付洗(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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