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道 ‧ 自在】工作期間病發,有工傷嗎?

期數
4190期
刊登日期
2024.06.07
作者
顏烈洲
主曆
2024年06月09日 常年期第十主日

共用圖片/檔案 - 工道自在「第一次去報工傷的時候,他們說『中風是工友自己的隱疾,不會視作工傷的。』」

我們在一次勞工牧民中心的街站認識到阿旺。阿旺正在趕返工的路上,年過半百,雖不算年青了,但也稱得上早生華髮;瘦削的身軀,在肩擦肩的工廠區穿梭,與大多數在街上遇到的工友一樣,營營役役,沒有一刻喘息。

「幾十年來都是家庭主婦,最近才開始找工作上班。」阿旺與丈夫同住,早年丈夫的父母還健在時,就是她負責照顧;「兩老過身之後,家事繼續都是我負責打理。」阿旺原本以為,可以這樣日復一日,過著平淡的生活。

「公司的同事打電話, 說老公暈倒送院。」阿旺的丈夫在食品工場工作,他是第一個開工的員工,上班後第一件事,就是從雪房中將前一日揉好的麪糰取出,好讓之後的師傅接手製作;麪糰用大鐵盤盛載,一盤接著一盤,他只有10分鐘左右的時間,「我都記不起搬了幾多盤,醒來後就被送到醫院」。經醫生檢查後,發覺是血壓驟增引致中風。

僱主方面並不承認這是工傷,僅當成一般病假去處理,「連續四日有醫生紙的話,就會有五分四糧。」然而,當工友過去累積的有薪病假都用盡後,僱主隨即就提出解僱,僅發放一筆兩萬元的「恩恤金」。

「我到勞工處求助時,他們話中風不屬於工傷。」中風以後,阿旺的丈夫右半身癱瘓, 行動能力大不如前,當僱主提出解僱後,連唯一的經濟來源都失去。阿旺到勞工處後才發現,原來事發後半年來,僱主都沒有報工傷, 「勞工處要求我提供醫生證明屬於工傷,才會受理個案。」

工人在工作期間病發,是否屬於工傷?按過往案例,即使不是外在的傷患,亦必須符合「意外」的性質,才可以視為工傷。如果工友事前的健康狀況良好,沒有長期病患、或就中風、心臟病等需要持續覆診,才可以將病發一事視為「意外」;另外,必須能夠區分出,由一場「意外」引發工友「病發」,而不是「病發」本身就是意外。工友需要指出因為一場獨立的意外事件,引發在工作期間病發,例如突如其來的高強度工作,導致身體出現病變。即使工作不是唯一導致病發的原因,也必須是造成病發的其中一個因素。

工作期間發病,目前並無法例規定能否介定為工傷;中風、心臟病等亦不在「法定職業病」之中,工人往往要透過漫長的訴訟程序去爭取補償,工友帶住傷患,仍然要在各大部門奔走,與僱主、保險公司等鬥智鬥力,當中的辛酸,實不足為外人道。

  • 本專欄逢二、四主日刊出

  • 教區勞工牧民中心-九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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