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筆】殘疾人士是我們,而不是他們
巴黎殘奧金牌得主、港隊硬地滾球代表何宛淇日前打算前往一間餐廳用膳時,店員以「冇位畀輪椅」、「阻住大家行」為由,拒絕她入內用膳。何宛淇在社交媒體公開事件,盼喚起社會關注殘疾人士的需要。店方其後認錯及向何宛淇致歉,獲何接受。
何宛淇的經歷反映殘疾人士人要進出處所、使用服務和設施時,仍然面對重重困難。除環境及設施等有形障礙,殘疾人士要融入社會,還要面對人與人之間的無形障礙。這包括社會大眾是否認同及接納傷殘人士在日常生活均與其他人無異、社會是否包容有不同需要的人。
教會對於傷健共融有何教導?耶穌會士賈斯汀.格林(Justin Glyn SJ)神父在〈「我們」,而不是「他們」:教會與殘疾問題〉一文指出,教會內對於殘疾問題曾出現兩種不同觀點。一方面,殘疾被認為是原罪的結果。另一方面,有人認為殘疾人士獲得了為所有人受苦的恩寵;它不但不是罪的標誌,反而證明殘疾人士接受的祝福比任何人都多。然而,這兩種觀點均否定了殘疾人士的個人價值,同時亦不符合教會有關人是按天主肖像受造的信理,因此並未納入教會的主流神學。
格林神父引述梵二《論教會在現代世界》牧職憲章指出,人雖然有不同的身體和精神能力, 但人的尊嚴和人的局限性卻是平等的,而且同樣是靈魂和肉體的結合。所有人都是依照天主的肖像造成,並在道成肉身的基督內得到救贖。換句話說,身體是靈魂與塵世物質的結合;罪則源自於我們的選擇,而不是來自我們的身體或精神層面。罪也並非反映在受造的身體好壞及其局限性上。根據天主教教理第397-405條,罪是濫用我們的個人極限的道德問題,而不是生理問題。罪能對世界帶來傷害,卻不能改變天主造人的事實:我們每個人都是依照造物主的完美肖像受造。
傷殘不是一種畸變,既不是祝福也不是詛咒,而是天主的肖像在人身上呈現的眾多方式之一。當我們觀察自然世界時,這項原則就能得到明證。動物不僅形狀和大小各異,許多情況下還存在遺傳變異,但是,當類似情況發生在人類時,它們卻被視為傷殘。
《牧職憲章》也指出,耶穌帶著人的局限性降生成人來到世上,不是為了損害我們的人性, 而是要將我們的人性提升至崇高地位,並按照天主的肖像恢復一切受造物( 參#22 )。所有人預定要分享復活的奧跡,與天主共融,透過降生成人,天主召叫我們分享祂的神聖生命。在基督內與主結合為一是普世的聖召。關於受造或救贖, 教會的訓導中不存在殘疾人和其他人之分。
12月3日是聯合國訂定的國際殘疾人日( 港譯「國際復康日」),旨在推動殘疾人士在社會各個領域享有平等權利,保障他們的福祉。作為基督徒,我們也有義務參與建設無障礙環境,讓殘疾人士能積極參與社會和教會生活。殘疾人士不是他們,而是我們的一分子,同樣是天主子民, 我們決不容許任何人遭受排斥。
- 教區全人發展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