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議同行】理解《最終文件》的精神(十二)〔作者︰鄭小慧〕

期數
4247期
刊登日期
2025.07.11
作者
鄭小慧
主曆
2025年07月13日 常年期第十五主日

共用圖片/檔案 - 共議同行今期專欄將探討《最終文件》進程轉變的兩大關鍵:決策過程的結構及其透明度、問責制與評估(《文件》87-102)。

一、 共議性決策的結構 (《文件》#87-94)

共議性教會的核心在於團體共同祈禱、聆聽與對話,最終作出牧靈決策。這一過程需建立在參與式結構上,讓所有信徒能夠貢獻自己的恩賜。教父傳統強調:「若無主教、司鐸團及信友的共識,不可妄行」,這凸顯了團體性與福傳使命之間的密切關聯。忽視這一邏輯將模糊教會身份,並阻礙福音的見證。

目前《天主教法典》已設立多級參與機制, 但仍需進一步強化共同分辨、諮議與合作,並在信任的基礎上尋求共識。決策後的行動與評估同樣關鍵,牧職權柄者必須承擔聆聽的責任,不能忽視諮詢程序。

主教及世界主教團的權柄源自基督所建立的教會體制,其行使必須符合適當的分辨過程。現行法典中「僅具諮詢權」的條文值得檢討,以促進諮詢與表決的協調。為確保決策的有效性,教會當局須明確界定諮詢議題與對象,並納入專業者及受影響群體。被諮詢者應根據誠信、充分資訊和良知發言,並遵守保密原則。即便意見不合,決策後全體信徒仍應尊重並執行,前提是當局需清楚說明決策理由。以共議形式正確且果斷地執行決策過程,將推動天主子民以參與方式邁步前進,特別是在參與性機構中。地方教會需積極尋求實現這些改變的方法。

二、 透明度、問責制與評估 (《文件》#95-102)

共議精神要求決策的公開與權責分明,這是教會革新過程中不可或缺的要素。決策並非分辨過程的終結,而需遵循福音準則來實施後續的問責與評估。職務的問責制根植於宗徒傳統,例如保祿在《宗徒大事錄》中對他與外邦人共席的爭議進行澄清。(宗十一2-3

共議性進程將透明度與真理、忠誠、誠實等價值相聯結,摒棄隱晦與虛偽。透明度不僅是行政要求,更根植於聖經價值,維護尊嚴與隱私, 但絕不包庇惡行。問責制挑戰「聖職豁免」的迷思,應擴及牧者的生活方式、牧靈規劃、財務管理及性侵防治,並對人性尊嚴進行整體尊重。要建立共議教會,必須在各層級培育問責文化,權責者尤需向天主與子民負責。

評估機制應定期檢視職務運作,重點在於成效與改進方案,並應重視平信徒的參與。具體建議包括設立經濟委員會以確保財務透明,讓專業信徒參與牧靈及財務決策,並公佈經外部核驗的年度財務報告。此外,應撰寫包含兒童保護及平信徒領導比例等內容的年度報告,並定期評估所有教會職務與任務,以促進持續改善和透明度。

唯有落實結構化的決策與問責文化,共議教會才能真正成為「熱情好客」的團體,使天主子民在參與中同行。

•逢第二、四主日刊出


鄭小慧,世界主教代表會議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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