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者之歌】共議同行不等於 在聖神內交談〔作者︰龐樂培〕

期數
4310期
刊登日期
2026.09.27
作者
龐樂培
主曆
2026年9月27日 常年期第二十六主日

共用圖片/檔案 - 牧者之歌在教區共議同行啟動禮中,我們聽到「在聖神內交談」不等於「共議同行」,只是它的基礎、一個重要的工具,但整個聚會的主要報告就是:在教區不同單位推行用在聖神內交談來辨別的情況,在堂區層面為了實踐共議同行就鼓勵堂區議會學習和採用在聖神內交談,特別來議定堂區三年計劃。但共議同行的教會新風格比在聖神內交談廣闊得多:是教會生活和執行使命的一套特有風格,是教會慣常的生活和運作模式。

為了避免混淆兩者,首先需要正確使用詞語:若是採用在聖神內交談的分辨模式,最好要說明的,不要說採用共議同行的分辨模式。更需要澄清究竟甚麼是共議同行。按照國際神學委員會2018年的定義:「共議同行意味一種教會生活和執行使命的一套特有風格,表達了她的本質就是由主耶穌以聖神的力量,召叫來宣講福音的天主子民,一起同行和聚集舉行會議。共議同行應該從教會慣常的生活和工作方式中表達出來。這種生活和運作模式的實現,是透過團體聆聽聖言和舉行聖祭、手足之間的共融情誼,以及全體天主子民按每人在教會內各階層發揮其職責和角色,參與其生活和使命並共負責任。」所以一個共議同行的教會是一個會聆聽及交談的教會,也是一個全體天主子民參與及共負責任、導向傳教的教會,都是有關教會的治理模式。

世界主教會議祕書處的落實指引文件就強調實踐共議同行的一個重要步驟就是一起研究主教會議的最終文件。它的第三部分就提出為了推行一個共議同行的教會需要進程的轉變,並提到四個範疇。一)培養一個聆聽的文化,使教會為傳教使命作出適當的分辨。二)分辨、達成共識及作出決策,都需要運用共議同行的結構來進行。在有聖統階級架構之下,天主子民作出決策的共負責任需要分清兩個階段:團體共同進行決策的過程(decision-making),包括眾人的分辨、諮詢和合作,另一個是神職人員憑他的職權作出決定(decision-taking),因為主教及他的合作者司鐸是宗徒承傳和教會至公性的守護人。準備決策是一個共議同行的任務;作出決定是牧職的責任。三)但為了確保這個過程健康進行,需要提高透明度、問責制及評估的文化,而避免聖職主義。它是基於一個隱含的假設,即那些在教會內擁有權力的人不必為他們的行動和決定負責,彷彿他們隔絕或凌駕於天主子民的其他人。四)共議同行的教會是建基於一系列的參與和諮詢組織(例:教區司鐸議會、堂區牧民議會、牧職團等):需要珍惜與強化它們的效率和活力。

採用在聖神內交談並不等於一定達到主教會議所提倡的共議同行。如果沒有幫教會改變她的管理模式,恐怕只是一個工具來掩飾不良習慣。最終文件提醒:如果短期內沒有具體的改變,共議同行的教會願景將無法令人信服。希望教區大會將會討論這些教會更新的重要議題。

我們剛剛舉行了啓動禮,下一步就是全體天主子民的諮詢。後來在明年2月的大會,教區各界代表會一起討論;一個教區大會首先是一個慶典,所以都包括一個隆重的感恩祭。第三個階段就是把主教所通過的大會結果公佈,讓整個天主子民接納並開始落實。當我讀教會學博士時,都有研究共議同行事件(Synod),無論是世界主教會議或教區會議:我們發現了一個普遍的困難,就是接納與跟進沒有做得好,使前邊的努力容易白費。願這一次的努力結果豐碩,使整個天主子民對大會「勸慰的話都十分歡喜」(宗十五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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