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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0.01.01
正委會歡迎法院對外傭居留權的裁決
以下是正委會對外傭居港權案的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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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天主教正義和平委員會
就高等法院外傭居港權裁決聲明
二零一一年九月三十日,高等法院裁定,政府現行《入境條例》對外傭的限制,違反《基本法》二十四條中居港滿七年可以有永久居民資格的條文。我們對此感到鼓舞,更希望特區政府履行法院裁決,取消對合資格外傭申請永久居民資格的限制,而非以行政手段甚至人大釋法等「暴力」方式,來推翻法院裁決。
在現行法例下,非從事外籍家務傭工的非中國籍人士,持合法證件在港滿七年後,就可向入境處長提出申請成為香港永久居民,經審核證明申請者視香港為永久居住地後,入境處就會核准申請。然而,在回歸後由臨時立法會修訂的《入境條例》訂明,卻對外籍家庭傭工作出限制,令他們無法作出成為永久居民申請。
是次判決,只是讓外傭獲得和其他非中國籍人士平等的待遇,擁有居港的申請權,他們同樣需要經過入境處批核。
作為教會團體,我們尊重每一個人的價值和應有的尊嚴,因此,我們歡迎是次法院裁決,裁決成功消除了目前《入境條例》帶來的工種歧視,為社會帶來正面的訊息,亦體現香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核心價值,一舉幾得。
我 們強烈譴責某些政治團體和政黨,以「外傭」為工具和藉口,攻擊其他支持者,或企圖以此爭取選票和增加政治本錢。我們在此呼籲香港各大政黨和政團,請以誠信、政績或或他正面的訊息以爭取選民的支持,請停止抹黑和誤導公眾,撕裂香港社會。此舉不單是對外傭的歧視,更是無視法治精神,對法院裁決有欠尊重。
香港天主教正義和平委員會強烈要求:
1. 特區政府立即履行高等法院的裁決,取消《入境條例》中就外籍家庭傭工不得視為通常居港七年的限制。
2. 特區政府必須重新檢視現行的外傭政策,並作出修例,包括取消兩星期條例、監管違法中介公司等、取消留宿僱主家中的限制等,以保障外傭和本地工人一樣,真正享有平等的對待;
3. 各政黨和政治組織,停止散播恐嚇性的言論和跨大數字,企圖誤導社會和打擊法院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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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0.01.01
天主教教育事務處 關注免費報章色情資訊
( 本報訊 ) 天主教教育事務處九月二十三日致函全港天主教學校,呼籲學校關注免費報章賣弄色情的問題 , 培育學生判別報刊優劣的能力。
天主教教育事務主教代表黃若嫻修女在信中指出,近日發行的《爽報》部份內容意識不良,提供扭曲的性觀念。
她呼籲學校與家庭合作為青少年提供符合教會價值觀的性教育。
黃修女建議學校忠告學生不要領取充斥色情資訊的報刊,更應明確禁止攜回校園,教師亦可與他們探討這類刊物的害處:「這也是學校給學生提供性教育的一個好機會,輔導他們分辨不雅、淫褻及暴力等內容,判別報刊的優劣,學習拒絕不良刊物。」
黃若嫻稱,公教學校把性教育放在生命教育的幅度來推行,以貞潔教育為核心,而拒絕色情物品是保持身心靈貞潔的有效方法。
談到公教學校的性教育資源,她說天主教教育事務處「宗教及道德教育課程發展中心」已提供好些小冊子和網上教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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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0.01.01
論者談選委會宗教界別 指出宗教界應放棄特權
(本報訊)天主教正義和平委員會與多個教會團體舉行有關選舉委員會的研討會,席間講者指特首應由市民一人一票選出,不應由包括宗教界在內的選舉委員會產生;有指宗教團體在參與選委會的前提下,可借此機會提供民主教育。
研討會題為「選委會是宗教界的人權或特權?」,逾四十人參與。席間,正委會前主席李懿貞說,選舉特首不應屬於宗教界或某些人士的特權,信徒群體應重新思考怎樣去回應這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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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0.01.01
論者談選委會宗教界別 指出宗教界應放棄特權
(本報訊)天主教正義和平委員會與多個教會團體舉行有關選舉委員會的研討會,席間講者指特首應由市民一人一票選出,不應由包括宗教界在內的選舉委員會產生;有指宗教團體在參與選委會的前提下,可借此機會提供民主教育。
研討會題為「選委會是宗教界的人權或特權?」,逾四十人參與。席間,正委會前主席李懿貞說,選舉特首不應屬於宗教界或某些人士的特權,信徒群體應重新思考怎樣去回應這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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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0.01.01
基督教協進會 就慈善法諮詢文件發表意見
(本報訊)香港基督教協進會就慈善法諮詢文件發表回應,全文見 協會網站。
香港法律改革委員會慈善組織小組委員會於二零一一年六月發表《慈善組織》諮詢文件,就慈善組織立法諮詢公眾意見。有關建議對香港社會、基督教及基督教機構均有深遠影響。經收集教內人士意見及本會執行委員會商議,現作出回應如下:
1、整體方面:
本會認同諮詢文件中提高慈善團體的透明度與問責性的方向,以提高慈善組織的公信力,使慈善捐款受到公眾監管。
由於成立監管機構及進行監管,均需耗費政府及受監管機構人力、物力的資源,甚至影響民間社會的活力與自主性,本會認為應盡量運用現行制度進行監管,透過民間自發機制及傳媒報道,增加慈善組織的透明度,以改善公眾籌款活動真偽難辨及無從監管的情況。
如有必要成立監管機構,亦應以低度監管為原則,以免耗用大量資源於行政程序上,削弱民間組織的活力。
2、詳細意見:
關於慈善組織的定義(建議1,2)
本會贊成擴大慈善宗旨的原有定義,以包括促進健康,拯救生命,推動公民意識或社區發展,推展藝術、文化、傳統遺產或科學,促進宗教和諧或種族和諧,促進平等及多元化,推動環境保護或改善,對因年幼、年老、健康欠佳、殘疾、經濟困難或其他不利條件而有需要者提供濟助,促進動物福利(建議2)。
至於諮詢文件特別提出供公眾發表意見的「促進人權、衝突的解決或和解」,本會認為必須包括在慈善宗旨定義之內。因此等宗旨實以推動社會前進,化解社會內部矛盾,重視人的基本權利為工作目標,亦與基督教信仰及不少慈善組織的核心價值相符。日後如就慈善組織進行立法,更應釐清政策倡議活動應在慈善宗旨涵括範圍以內。
慈善組織的法律架構(建議3)
本會贊同保留現時容許慈善組織多種法律形式並存的制度,以利不同性質和規模的組織按其情況及需要發展,無需採用單一模式登記或註冊。
慈善組織註冊(建議4)
本會贊同設立慈善組織註冊制度,名單可供公眾查閱,以增加公眾對慈善組織的認識及公信力。但註冊條件需盡量寛鬆,註冊手續亦應從簡,以利慈善組織的註冊,不會構成過高的門檻或不必要的障礙。
慈善組織的管治、帳目及報告(建議5-12)
本會不贊成賦予慈善事務委員會就慈善組織管理不善和行為失當進行調查的權力,因有關權力可能大大影響慈善組織的自主性及運作。
基督教不少宗派涵蓋教會、教育及社會服務等工作,在組織及財務管理上均為一體,並無嚴格區分,有關慈善組織的管治、帳目及報告需充分考慮這個情況,以免教會捐款、活動等均變成不必要地需向公眾交代。本會更反對教會需於特別情況下接受外來受託人或董事進入其內監管(建議12)。
本會不贊成賦予慈善事務委員會保管慈善組織財產所需的權力(建議11第(4)項)及由此而需具備的委任額外慈善組織受託人或董事、暫停或免除慈善組織受託人、董事或高級人員的職務,把慈善組織的財產歸屬官方保管人及規定代慈善組織持有財產的人不得在未經慈善事務委員會批准的情況下放棄持有該財產等權力(建議12)。慈善事務委員會可考慮以其他方式限制慈善組織的財產轉移。
規管籌款活動(建議13-15)
諮詢文件建議「一站式」規管籌款活動的方式(建議13),必須以簡化規管活動籌款申請手續為原則考慮,以免變成增加一重申請手續。
慈善組織與稅務(建議16)
本會贊同豁免慈善組織繳稅的權力應繼續由稅務局執掌(建議16第(1)項)。而慈善事務委員會協助稅務局對慈善組織執行評稅的職能應以減少慈善組織重複交代為考慮(建議16,第(4)項)。
成立慈善事務委員會(建議18-20)
有關成立慈善事務委員會,作為慈善組織的單一規管機構,本會認為需有委員會的組成、權力限制及向公眾問責等方面詳情,本會始能表達意向。否則,慈善事務委員會可能被賦予過大的權力,而無需向公眾負責,公眾亦難以監管委員會之操作。故本會於現階段對成立慈善事務委員會有相當大的保留。
2011/09/19
http://www.hkcc.org.hk/acms/content.asp?site=hkcc&op=showbyid&id=11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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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0.01.01
保持教會共融合一 --湯漢主教
編按:中國內地一批修女九月來港,湯漢主教九月八日在教區中心會議廳會晤該二十一名修女,以下是湯主教當日致候辭
各位主內的修女:
祝大家神形康泰。近日從《中國天主教》網站得悉您們被派遣來港,我遂聯絡徐錦堯神父,安排今日相聚,以表達教會的立場。多謝徐神父安排這次會面,在此衷心歡迎您們,希望您們今次訪問交流收穫豐富,使您們的修道生活更堅固,更有教會感,以及強化福傳使命感。當然,也希望你們身在異地,能保重身體,有強健的體魄應付這十多天的交流和活動。
我約於十日前,由西班牙馬德里參加完普世青年節活動返港。本屆世青節主題是:「在基督內生根修建,堅定於你們所學得的信德。」(哥二7)它使我反思教會的至一、至聖、至公、從宗徒傳下來的特質。在世青節期間,我親身感受到普世教會的精神及活潑朝氣。
我應大會之邀,在馬德里負責為操廣+東話的青年主持要理講授,參加者約千人,包括八百多位來自香港教區的青年,數十位來自澳門教區的青年,也有來自加拿大、新西蘭,以至國內的青年。他們都很開放積極、努力參加一切有關活動。當然,大家都感到參與八十四歲心境仍然年青的教宗本篤十六世所主持的活動,最為興奮雀躍。返港後,大家都覺得獲益良多,回味無窮。
在世青節時,所有講授教理的主教都被安排在兩三間酒店住宿,故我有機會與其他國家多位主教交流。當他們獲悉我是香港主教,不約而同提出相同的問題:「中國在經濟等多方面的發展了不起,致力成為國際社會活躍的一員,積極承擔國際責任,但為甚麼天主教會自去年底再次發生令人痛心及費解的非法祝聖主教問題?」
我只能根據所知,如實告訴他們:依照前教宗真福若望保祿二世的指示,教廷已於多年前與中國政府展開非正式交談。當然,交談期間,大家都不該作出使對方不能接受的行動。故近年來非法祝聖已逐漸沉沒。但可惜,自去年十一月以來卻接二連三發生非法祝聖主教事件。教廷已表示強烈反對,也設法向相關的受職者告誡:不要未經教宗任命擅自領受主教職。比如:今年七月中非法祝聖的汕頭教區黃炳章神父,在祝聖前專程再來香港接觸教廷代辦,教廷代辦請他堅拒接受祝聖,可惜中國政府一意孤行,而黃神父本人自己又熱中當主教;即使得不到教廷批准,仍欲當主教。加上政府用軟硬兼施的方法,迫使一些主教參加祝聖,遂造成這不幸事件。這是關乎教會正統的大是大非問題,《天主教法典》第1382條指出:「主教無教宗任命祝聖別人為主教,及被其祝聖為主教者,均處保留於宗座的自科絕罰。」事後,教廷根據此教律宣布黃被罰於教會之外。
按照《宗座法典條文解釋委員會》六月六日對此條文的解釋,這條『自科』絕罰令作為懲戒罰,它具有「治療性」,旨在激勵犯事者悔改:一旦他表示誠心懺悔,便有可能獲得絕罰的赦免。由於這是保留給宗座的,犯事者只能直接懇求宗座,透過與教會的修和,使其絕罰得以赦免。因此,凡非法被祝聖的主教及祝聖者雖然受到絕罰,但是教會是仁慈的,仍然等待著他們懺悔。他們需要向教宗寫信,求取罪赦,並作出相應補贖;但是在教廷給予指示之前,必須停止舉行彌撒及聖事,以及停止行使教會職權。
我希望您們在港期間,能認清普世教會的原則及關愛。當今教宗本篤十六世常訓導我們要持守信德,明辨真理,把一切重要事情說得一清二楚。
我作為香港主教,有不少機會聽取教宗本篤十六世的訓示。他非常熱愛中國教會,企望中國教會與普世教會達致共融合一關係,也對中國的主教、神父、修士、修女及教友的培育十分關心。正如在二○○七年的《教宗本篤十六世致中華人民共和國內天主教主教、司鐸、度奉獻生活者、教友牧函》所說,他希望修女們能常忠於自己的三聖願(貞潔、神貧、聽命),也按照自己完全奉獻給基督的神恩,致力回應社會及教會的需求,見證信仰。就在這次西班牙世青,教宗本篤十六世特別接見在場的修女,指出獻身生活的聖召之重要性,她們要把天主帶到俗化中的世界。教宗說,「你們的生活必須見證個人與基督相遇」,這種關係既孕育你們的奉獻生活,也賦予你們轉化世界的力量;世界正充斥著相對主義,因此需要你們的獻身,作為對服屬於天主,也作為顯示天主的愛超越萬有的一項勇敢見證。
因此,我希望你們此行在這些方面得益,也把您們的心得分享給國內教會。
也許有人提出,國內教會與國外教會情況不同,也為了福傳,大陸神職人士有需要在未得教宗許可下被祝聖為主教。我的回答是:我自己在大陸生活十年,在解放初期的兩年我仍生活在大陸。此外,自八○年代起,我一直關心國內教會,探訪國內教會超過一百次。至今國內不少教會人士仍與我保持聯絡,透過書信或親身會面交談的方式都有。今天中國政府已較開明,我們在大是大非方面,應堅持教會立場;但遇到需要反抗政府的壓迫行為,即使個人自由受到壓制,亦應在所不惜。但不要忘記,站穩立場的人,必受到國內外教會的景仰,也必會幫助保持教會共融合一,今生來世都立功。
最後,歡迎您們給予寶貴意見。願天主使您們此行碩果豐收!
預祝中秋節愉快!主祐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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